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检察机关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决定》,在重庆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执法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并规定以往由重庆市各级检察机关自行确定的人民监督员,今后将由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聘任。